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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來京打工的男子何某在出租房內煤氣中毒身亡,其家屬起訴要求房東吳某賠償73萬餘元。近日,通州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  何某的妻子和孩子訴稱,去年7月,何某來京打工做超市促銷員,其間租住於吳某位於通州區的平房。吳某在出租屋內給何某提供了煤爐用於取暖,但吳某未按要求在房屋內安裝合格的風斗,也未盡安全提示及保障義務。今年1月9日晚,何某在出租屋內一氧化碳中毒身亡。事後,吳某為推卸自身責任,將房屋內的煤氣取暖設施銷毀。
  家屬起訴要求吳某賠償死亡賠償金、喪葬費、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73萬餘元。法庭上,吳某不同意賠償。他說,出租房屋時,他告知何某不能用燒煤的爐子,平時例行檢查也沒有發現何某用爐子取暖,何某是用電暖氣取暖。他認為,事發當天何某私自用煤爐,有過失,是違約行為,他不應承擔責任,也不同意調解。  (原標題:男子平房內煤氣中毒身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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